北归天马 9(第13/15页)



  当柘榴以为四处无人的时候,她会对树娘娘说话。

  她父母早已在八年之乱中离世,盲绣师流落民间时,收留了她。绣师双目虽不能视,但走针如神,天享五年,她再次奉召入宫。织造坊从民间买了三十名五六岁的女孩,跟随绣师习艺,柘榴成了这些学徒的头领,每日要早起给她们做饭洗衣,小女孩们争着玩一只陀螺,也要打到柘榴面前来。

  她的烦恼无非就是这些絮絮的小事,夺罕总不能在她眼前钻出来走掉,只得躺在树上打盹,半梦半醒地听她唠叨。等她诉完了苦,回去干活,馒头也早冷了,可夺罕还是会三两口把它吃掉。

  第二年的夏天,柘榴的个子高了一寸,胸前有了雏鸟嫩嘴般的起伏。她是绣师技艺最出众的弟子,已可以顶替她体弱的师父做些活计,绣坊里的女孩们也开始懂事了,不再需要她照料起居。她的抱怨越来越少,来了也时常不说话,只是背倚着柘榴树,静静坐上片刻。

  海市也在长大。自出现在宫中的第一天起,她就是男装打扮,宫人从来不准近身伺候。柘榴已完全长成少女身段的时候,海市依然瘦直笔挺,像一支纤细的矛。每一个见到她的人都知道,眼前的少年是凤庭总管方诸的第二个养子,没有人见过她幼小年纪女装的模样,只怕她自己也忘了。

  夏天的午后常有骤雨,夺罕与方鉴明在廊下铺开紫蒲草席对弈,檐角雨水急落,汇成绵长白线帘幕,垂入霜平湖。海市喜欢穿着男孩儿的宽大素锦单衣,赖在棋枰旁读一本闲书,呵欠不断,终于伏在方鉴明膝头睡去,嘴里还叼着半支没吃完的桂花糖,男人总是轻轻替她把糖从唇间拿开。女孩指间的书页半开着,被湿凉的风簌簌翻动。

  不下雨的日子,夺罕会在校场上与海市练习,他将刀剑之术倾其所有地传授给她,却始终不让她接触分毫使毒的技艺。

  海市其实是怕血的,她扼死第一只兔子的时候是八岁,方鉴明不许她用刀,只准用双手。兔子白净肥硕,毛茸茸的,在女孩两手虎口之间扭动踢蹬,吱吱尖叫。海市的手在发抖,兔子使劲一挣,翻身就跑,撞翻了屋角一小篮鸽蛋,眼看就要窜出厨房。方鉴明没有理睬那兔子,仍在门外静静看着海市,手里握着一柄玉色缎面折扇,连眉梢都不曾动上一动。海市一咬牙,扑在方鉴明脚前,双手摁住兔子温热的身躯,抓紧举起,猛力往石板地上摔去。兔子立刻不动了,厨妇赶上来把它提走,晃晃悠悠,像是用毛皮包裹的一小袋肥肉。鸽蛋黄白横流的地上,留下铜锱大小的一汪血迹。

  厨妇用黄姜与小尖椒把兔子炖了,汤汁鲜浓,是晚膳的一道好菜。每当方鉴明的目光移到海市身上,她便伸出筷子去,夹起一块兔肉送进嘴里,努力咀嚼咽下。

  夜里,海市悄悄溜进夺罕的卧房,挤在他身边。夺罕醒了,掀开被子让她钻进来。

  “怎么了?”他低声问。

  “好像那兔子还在我肚子里扭来扭去,好像……好像它还活着一样。”女孩小小的两手冰冷如石,不知在凉水里洗了多久。

  第二次杀兔子时,她便学会一掌拍在兔子后脑,干净利落地让它断气。

  四年后,海市开始与他们一同在夜间出门,有时一年两三次,有时一月一两次。回到霁风馆时,夺罕的卧房里总是备有一缸清冽冷水,供他清洗血污,不论季节冷暖。他知道海市的房里也是一样。

  天享十二年春天,海市练箭时伤了臂膀,夺罕把伤药送去她的房间,撞见她正在炭盆上烘烤一匹刚洗净的白帛,才知道她早已开始束胸。他恍然想起她都十四岁了。

  也是这一年,盲眼绣师病得愈发厉害。从头年的秋天起,她便只能卧床,不见再出来走动。柘榴早过了及笄之年,许久不跟树娘娘说话了,可即便夺罕出门十天半月,回来时仍能在树下找到一只微温的油纸包。

  柘榴偶尔坐在树下发呆,早起挑炭的剑师学徒见了她,脸会骤然红透,脚下打结,几乎连人带着挑子摔倒在地。夺罕在树冠里往下看,却只能看见晨曦梳过柘榴低垂的浓密睫毛,像是他自己的乌金颜色。

  “师父她,大概快不行了。”柘榴低声说。她把头往后仰,靠在树上,茫然盯着夺罕藏身之处,眼瞳是清澈明净的茶色。

  一瞬间夺罕以为她看见了他,但他立刻明白那是不可能的——数层厚密枝叶将他挡得严严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