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时间:一九四三年(第43/59页)
“赌十包五香豆腐干,如何?”小罗说,“没有先行婚礼,或者是有苦衷呢!”
“苦衷!会有什么苦衷……”
“算了算了,”王孝城插进来说,“为别人的事争得面红耳赤,何苦?结婚也好,不结婚也好,是别人自己的事,你们操什么心呢?走!我们到邱胡子茶馆里去坐坐吧,跟他赊账。”
“我不去了,”小罗说,向寝室外面走,“我赎毛衣去!”
“那么,我们去!”王孝城对杨明远说。
三个人一起走出宿舍的门,刚刚跨出去,迎面来了一位同学,分别递给他们三封信。小罗一看,是三张一模一样的请柬,就高兴得大叫起来:
“我说的吧,怎么样!话还没说完呢,请帖就来了,何慕天那个人绝不含糊的!”
“别忙,”杨明远沉吟地说,“这请帖可有点怪。”
大家看那请帖上印的是:
谨订于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五日晚六时,在重庆市百龄餐厅订婚,
敬备菲酌,恭请光临
何慕天
谨上
李梦竹
“这事不是有点怪吗?”杨明远说,“现在还订什么婚?为什么不干脆结婚?”
王孝城也抓了抓脑袋:
“确实有些不可思议。”
“或者,”小罗皱皱眉说,“结婚是件大事,他们不想马马虎虎地办,大概想等钱啦,或者要得到何慕天家里的支援。但是,管他呢,反正订了婚就是要结婚!”
“哼!”杨明远冷笑了一声,“订了婚就一定会结婚么?那么,梦竹怎么没嫁给高家呢?这是她第二次订婚了。”
“好了!”王孝城叫,“订婚也罢,结婚也罢,让他们去吧!我们也操不上心。我要去喝两杯酒,明远,一起来吧,你喝茶,我喝酒!我始终欣赏辛弃疾那两句词:‘昨夜松前醉倒,问松我醉如何?却疑松动欲来扶,以手推松曰去!’,真够味,希望今天就能喝得如此之醉。走!明远!”
“好吧,走!”杨明远说,“虽然我不喝酒,但今天可以陪你喝一小杯!有点儿醺然的酒意,比不醉更好!”
“你们去喝酒,”小罗说,“我赎毛衣去了。”
“等一会!”王孝城叫住小罗,“我出了钱是给你赎毛衣的,你可别拿去干别的哦!等会儿又看了话剧了,给了叫化子了!”
“决不会!”小罗叫着说,走远了。
杨明远和王孝城进了茶馆,两人又是茶,又是酒,谈谈说说。时间十分容易过去,一忽儿,天色就暗下来了,茶馆里到处都点起了灯,两人仍然没有离去的意思。杨明远对着茶馆门口,静静地说:
“小罗回来了,不知道赎了毛衣没有?”
小罗果然大踏步地跨了进来,直接走到杨明远和王孝城的桌子前面,在凳子上一坐,说:
“我在城里碰到胖子吴,大家决定今晚在沙坪坝镇口那家小茶馆中聚齐,商量商量送什么东西给何慕天和梦竹,胖子吴的意思,是南北社会员们联名合送,因为大家都穷,恐怕得凑了钱才够。”
王孝城望着小罗的手,小罗手里有个报纸包。
“你手里是什么?毛衣吗?”
“不是!”小罗眉飞色舞地说,举起手里的纸包,撕掉了外面的纸,笑着说,“我买来送萧燕的,好可爱!”
杨明远和王孝城一看,原来是只玩具的哈巴狗,有白色的长长的毛,和一对亮晶晶的黑眼珠,做得十分逼真,也十分惹人喜爱。王孝城点点头说:
“毛衣呢?”
“去他的毛衣,这个比毛衣可爱多了!”
“你把赎毛衣的钱,拿去买了这个哈巴狗?”杨明远问。
“一点不错!”小罗得意洋洋地,“我保管萧燕会喜欢!”
“我保管她不会喜欢!”王孝城说,“要是她知道你拿赎毛衣的钱买了这么个玩意,她不更生气才怪!”
“打赌!”小罗叫。
“赌就赌,赌什么?”王孝城说。
“十包五香豆腐干!”
“外加一碗馄饨!”
“好,一言为定!”小罗叫,“明远是证人。”
“无论你们谁赢了,”杨明远说,“我都得沾一份。你们赌得越多越好,我乐得当证人!”
“现在就去找萧燕,如何?”小罗说,“反正要到沙坪坝茶馆里去,就先到中大去接她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