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马互市(第14/15页)

伴随着尾音落地,他的手肘紧接着就制住她的肩,然后另一只手非常利落地撤腕——电光火石之间,朱明月只觉得整个人颠倒一旋,被他压在了身下。

刀尖儿,离自己的眼睛只有两寸的距离。

她都没看清楚他是如何把刀夺走的,已经在他的钳制下不能动弹。绯色刀刃寒气逼人,仿佛只要她反抗,就随时让她血溅当场。

“看明白了吗?”

朱明月的面颊已经红得滴血,不得不点头。

沐晟移开刀柄,禁锢着她的手肘却没拿开。整个人压在她的身上,脸凑近到几乎与她的鼻尖相抵,“看明白了,就给本王做一遍。”

低沉的嗓音落在耳畔,朱明月挣扎了一下,咬唇道:“先让小女起来。”

曛红的桃腮,连耳垂都染上了浅浅粉色。沐晟缓缓撒开手肘,揽着她的后背将她带起来——就在他移开力道的同时,不料身下的少女忽然猛地发力,背后的手腕陡然将他的胳膊拧过去;然后用脊柱的力量将他向另一侧反掀。

只听“砰”的一声,两个人同时狠狠地撞向坐席。

然后就变成截然相反的情况。

沐晟似是没有反应过来,好半晌怔忪之后,忽然放声大笑:“看来是本王走眼了。你不仅手上有功夫,同时专门受过这方面的传授。”

朱明月眼含薄怒,用手肘狠狠抵着他的胸膛,“王爷不觉得用这样的方式来试探一个女子,实在是欺人太甚了吗!”

被钳制住的男子没有丝毫的愧色,反而挑了挑眉,似笑非笑看着她道:“本王到现在才发现,你身上的秘密着实不少。要不是之前朱家的女儿进了宫,本王真得怀疑你究竟是沈明珠,还是别的什么人冒名顶替。”

少女近在咫尺的美丽面容,泛出一抹冷笑,“王爷现在才想起来怀疑,太晚了点儿吧。而且小女奉劝您一句,下回在试探别人之前,先想想对方是否真的没有还手之力,别聪明反被聪明误,反被别人杀了。”

朱明月说罢,腾地一下从他身上起来,将那柄龙雀狠狠地摔在桌案上。

“这刀削铁如泥,能轻易断人筋骨,更可穿透盔甲。多少人想要拥有它,你却丢之如敝屣。”沐晟从软榻上起身,整理了一下微乱的衣襟。

朱明月瞥也不瞥一眼,冷冷地说道:“小女练过箭术,就算用最普通的利器也能取人性命。王爷既然舍不得这个宝贝,那就自己留着吧。”

“你学过射箭?”沐晟若有所思地问。

朱明月转眸看他,“学两招防身的能耐,出门在外才不会吃亏。尤其是防止被居心叵测的人戏弄。”

她是将军的女儿,自然有一手弓马骑射的本领。

而她尤其刻苦学过箭术。要想写一笔好字,需要手上的劲道稳、沉,尤需臂力。练箭是最好的方法。当时为了防止手上长茧,练习时总会包上柔软且坚韧的绢帛。以至于她只有食指和中指的指腹有茧,那是常年练字磨出来的。

“本王把它送给你了,是丢是扔都随你高兴。”沐晟也不在意,说到此,抬眸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而且,本王还得感谢你那日的手下留情。”

在晌午开灶做饭前,朱明月回到了阿曲阿伊的被服马车上。等车帘从外面被放下,将绫罗花袖撸起来,看到自己有些青紫的手腕,肿了一大圈,生疼生疼的。

那把名叫龙雀的景颇尖刀也带回来了。厚重的刀鞘咯着她的后腰,这种触感让她忽然有了安心的感觉。

等整个队伍驻扎下来,马帮已经把所有的锅灶都埋好了。走货路上的伙食很简单,起灶落灶也甚为利索。曲靖当地的这支纳西族走马队比起沐家军来,反倒更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组织严密的军队。马锅头和赶马人按部就班,各司其职——歇梢时,先给马匹填料加草,让马先食,然后才轮到自己吃;马队朝哪个方向走,生火做饭的锅桩尖必须正对这一方向,烧柴必须一顺;开饭时,马锅头坐在饭锣锅正对面,也是面对要走的方向。大锅头第一个添饭,添饭时平平地盛添最上面一层。添完饭,勺子要放平,锣锅不能翻扑。

每顿的主食几乎都是干饼,还有风干的挂肉;大锅架在火上,熬着只放了盐巴和辣子的汤,香飘很远,喝起来却没什么滋味。

朱明月没有带侍女,阿曲阿伊自告奋勇地负责照顾她。当她将汤碗端到朱明月跟前,后者双手接过,毫不犹豫地喝了个精光。

极淡且辣的热汤,滋味不算很好,但阿曲阿伊非常开心地笑了,眼睛很亮很亮。这让朱明月感到很释怀,随即又喝了一碗。

从山谷平原吹来的风是冷飕飕的,从帐子上吹过,吹起原野上枯草如浪,又吹到每个人端着的碗里,汤气里的辣子热热的,熏得人睁不开眼睛。马帮称这样的露营为“开亮”,要在天黑前埋好锣锅、烧好饭,卸完驮子,打好帐篷,晚上还会点起篝火,木柴和干树枝噼里啪啦地响,浓黑的烟轻飘飘地升到苍穹中,直至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