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马互市(第13/15页)
沐晟将那黄杨木茶杯放下,“这么说来,你跟你的丫鬟是一个想法,生怕半路有人劫杀,故而宁可去坐简陋的被服车,也不上本王的马车?”
这话乍听起来有些奇怪,朱明月却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一抹了然的嘲讽。
就算路上真出什么事,目标也一定是茶叶和粮草,没有人会去抢被服车。擒贼擒王,首先遭难的又肯定是最堂皇的车舆,也就是沐晟的这辆。到时候躲在被服车上的她则有时间逃命,不会被殃及误杀。
而被服车也有被服车的好处,军需被服怕潮、怕霉变,一定会保持绝对干爽,不能受雨淋,因此车辕车板严密厚实。驾车的纳西族妇女又是马帮出身,一手利落的赶车技艺,让她这一路上稳稳当当,不用担心遇到坑洼地被突然掀车。
何其聪明。
“怎么会有人来劫杀呢?”朱明月理了理额前的发丝,“王爷能出兵护送一次,两次,可能永远跟着?而马帮却不会因此而放弃走货的营生。既然如此,哪支匪寇会这么想不开,非要来跟朝廷军队硬碰硬。”
有能耐阻截商旅,并且行动迅速到不被附近的官衙察觉,必定有人暗中相帮。既然互市路上的这批货早晚都是囊中物,何必急在这一时。
从少女嫣红的唇瓣里,道出的话犀利而刻薄。沐晟却是一笑,笑得毫不在意,“所以,你觉得本王此行不仅没有意义,反而还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朱明月看了他一眼,点头。
“贪生怕死。”
沐晟一扬手,撞得案几上的茶盏直晃,发出清脆的声响。
“小女是怕死,但这世间又有谁是不怕死的?”
她在宫里做过多年策应,一直如履薄冰小心谨慎着,从不敢说过头话、做过头事,就是因为她怕死,更怕酷刑。她无法承受失败的后果。
朱明月望着窗外倒退而过的景色,思绪也跟着渐渐飘远。
这时候,一把精致的腰刀“咣当”一声扔在了案几上。
朱明月回眸看来,却是那日城南酒楼巧遇李景隆时,他带上楼的那柄漂亮弯刀。
“这是龙雀,景颇尖刀。”
从窗口投射进来的阳光,在刀鞘和刀身上折射出不同的光彩。刀鞘是红漆绯色,刀身也是绯红的,刀柄上雕刻着繁复花纹,薄而锋利的雪刃,刀尖略微上翘,带着明亮的流光。
朱明月好奇地问:“为什么这刀是红色的?”
沐晟道:“它还有个名字,唐时又称‘宝钿’。”
最后两个字出口,让朱明月的眼睛亮了一下。她记得《周礼.考工记》有言,“造百辟宝刀,以重柔铤,其彩似丹霞,名曰宝钿。”
久仰其名。
朱明月非爱刀之人,望着桌案上绯色流光的利器,也觉得异常夺目。小心翼翼地拿在手里,温润的刀背,刀身凉凉的,隐约泛着寒光,似蕴藏着一股凛冽的杀意。
沐晟伸手扶住她的手肘,另一只手就着她的手握住刀柄,道:“这柄龙雀是滇藏之宝,刀柄加刻了黔宁王府印记,寻常人见到它,都不敢轻易碰刀的主人。一旦遇到危险,它可以救你一命。”
给她的?
“赏你的。”
男子含笑道。
朱明月推了推刀柄,下意识就想开口拒绝。下一刻,他陡然抬手扯了一下她的腰带,猛地把她拽到自己跟前——车内的坐席又长又宽,两人原本坐得就不远,她被他这么一拽,连惊呼都来不及,直接就坐到了他的腿上。
陡然拉近的距离,使两个人最大限度地贴近。而他明明看上去颀长精瘦的身躯,此刻显得格外壮硕魁梧。那种专属于男子的阳刚气息,隔着布料强烈地侵入她所有的感官。
朱明月瞪大眼睛看着他,这回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说得对,这世上所有的人都怕死,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能耐决定自己的生死。”
淡然的声线,不苟言笑的脸色,仿佛是谈论天气般平常。朱明月瞪着近在咫尺的那张俊颜,若非这样的姿势、这么近的距离,她恐怕都要以为是自己想多了。
“虽然你没有底子,但手上力道不错。那日你朝本王掷飞刀的时候就能看出来。”沐晟望着她绯红的脸颊,也不知是羞的还是气的,他勾起唇角,道,“本王教你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法。”
朱明月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下一刻恼怒地问道:“王爷在军中难道都是这么教人的?”
强烈的挣扎也没挣开他的禁锢,反而被一把钳制住了双手。沐晟睨着她,眼底的神色隽永而倨傲,“不是谁都能得到本王的这把龙雀。而龙雀是把杀人的刀,出了鞘,就要见血。若你不懂得用,杀不了别人反而伤害自己。”
男子说罢,目光落在两人同握的刀柄上,“想杀人,最重要的就是快、准、狠,在恰当的时机下,一旦锁定目标,就毫不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