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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进教堂吗?”我问,“没有白色的婚纱、女傧相、钟声,以及唱诗班的童子吗?也不邀请你的亲朋好友吗?”

“你忘了,”他说,“那种婚礼我以前已举办过了。”

我们俩在门前伫立良久,我注意到当天的报纸仍插在信箱里。我和范夫人过于忙乱,吃早饭时没有看报。

“怎么样?”他问,“这样办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回答,“我刚才以为我们要回到家才结婚呢。我并不一定喜欢进教堂或者请宾客那一套。”

我冲他笑笑,露出一副欢快的表情。“这样不是挺有情趣的嘛!”

他已经转过身去,推开了房门。我们走进屋,踏入那条狭小的过道里。

“是你吗?”起居室里传来了范夫人的大声嚷嚷,“你到底干什么去啦?我往票房打了三次电话,他们都说没见到你的人影。”

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欲望,想笑也想哭,或者又哭又笑,同时,心口感到疼痛。在这心烦意乱的时刻,我真希望这一切压根就没有发生,而我独自漫步于别的什么地方,嘴里吹着口哨。

“恐怕这都得怪我。”他说着走进起居室,随手关上了门。我听见她惊异地叫出了声。

随后,我步入自己的卧室,在敞开的窗户前坐下,那滋味就像在医院的休息室里等待手术的结果。真应该找本杂志翻阅,浏览自己所不关心的照片以及永远也记不住的文章,一直到护士出来。护士出来时,表情明朗,举止干练,由于经常接触消毒剂,人情味已被冲洗得荡然无存。她对我说:“一切顺利,手术做得很成功,一点都不用担心。我要回家睡会儿觉。”

客房里墙壁太厚,听不见隔壁说话的声音。不知他会对她说些什么,用些什么样的字眼。他也许会说:“第一次相遇,我就爱上了她。我们每一天都见面。”而范夫人回答:“啊,德温特先生,这是我所听说过的最富于浪漫色彩的风情事。”浪漫!这个词我在电梯里绞尽脑汁都没想起来。不错,我们的爱情当然是浪漫的,世人都会这般评价。这是一种突如其来的浪漫爱情。两人一下子就决定结婚,而且说到做到。多么了不起啊!我乐滋滋地抱膝坐在窗前的座位上,思索着奇妙的现实以及幸福的未来。我将嫁给自己的意中郎君,成为德温特夫人。既然得到了幸福,心口再痛,就未免太荒唐了。这肯定是神经在作怪。坐在这里,犹如等候在手术室门外。我们本该手拉手一道走进起居室,相互飞着笑眼,由他解释说:“我们彼此深深相爱,打算结为夫妻。”那样做更好些,显得更自然些。

相爱!他始终没说过爱我的话,也许没时间吧。早饭吃得匆匆忙忙,他一个劲往嘴里送果酱、咖啡和柑橘,哪还有闲暇。他倒是说过橘子的味道太酸。可是对于爱情,他却只字未提,只说要跟我结婚,语气简洁明了,很富于特性。富于特性的求婚方式比较理想,比较真诚。他跟别的人不一样,跟那些年轻小伙子不一样。年轻人惯于花言巧语、虚情假意,经常语无伦次、慷慨激昂地发些不可能实现的山盟海誓。起初向丽贝卡求婚时,他用的不会是这种方式……我不能朝这方面想,必须把这念头赶开,不能受魔鬼的诱惑涉入这思想的禁区!快滚开,撒旦!绝对不能产生这种念头,永远也不能,永远,永远!他是爱我的,希望能领我参观曼德利。他们俩的谈话怎么还没完?究竟何时才能把我叫进屋里去?

那本诗集放在我床头旁。他把借书这档子事忘了。看来那些诗对他无关紧要。“去呀,”魔鬼在我的耳边低语,“把书翻到扉页。你不正想这样做吗?快去把书翻到扉页吧。”“一派胡言,”我争辩道,“我不过是想把书放到行李堆里。”我打了个哈欠,迈着悠闲的步子走到床头柜前,顺手拿起书。床头灯的电线缠住了我的脚,把我绊了个趔趄,书从我的手中掉到地板上,正巧翻到了扉页——“献给迈克斯——丽贝卡。”她已经死了,不应该把死人记挂在心上。死者平静长眠于地下,坟头上青草丛生。可她那奇特的斜体字多么富于生气,多么遒劲有力!那墨迹像是昨天方才留下,那题词仿佛是昨日的杰作。我从化妆盒里取出指甲剪,一边把那页纸剪下来,一边做贼似的向身后张望。

扉页被剪得干干净净,一点毛边都没有留下。这下子,诗集显得洁白无瑕,成了一部无人翻阅过的新书。我把剪下来的那一页撕成碎片,扔进废纸篓里。随后,我走到窗前坐下,可心里老想着那些碎片,过了一会儿便不由自主地又站起身朝废纸篓里看了看。甚至在撕碎之后,纸片上的墨水仍又浓又黑,字迹并没有被销毁。我取过一盒火柴,点着了那些碎纸。火舌吐出美丽的火焰,使纸片变红、卷边,令斜体的题词无法辨认。碎纸顿时化为一堆白灰。最后消失的是字母R,它在火焰中扭曲着身体,朝外卷了一下边,显得奇大无比,接着也被火舌吞没,留下的不是灰烬,而是轻盈的粉末……我走过去在脸盆里洗了手,感觉好多了。就好像墙上的日历在新年之初翻到了元月一日,我有一种一切从头开始的利落感觉,觉得神清气爽,欢快的心里充满了自信。这时,门开了,他走进了我的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