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9/12页)

沁婷对罗时音说,其实我的物质欲望很有限,而且也受之有愧。罗时音不留情地说,不是为你,而是为我,不能因为你的土气,让全公司的人说我没有眼光。

而且,他说,他们看不起你,你根本就没办法工作。

沁婷的脸色煞白,但她是知道规矩的,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蜜,绝对不能顶撞老板。罗时音又说,这是实话,不要受不起实话,你的那点自尊心是不堪一击的,只有彻底摧毁,重新建立。

她改变了发型,学会了化淡妆,香水也经过形象顾问的指点,买了一种经典的香型,是那种似有似无,时隐时现的暗香。这是她生平第一次用香水,在没到香港以前,她从未怀疑过自己的性别,但是来到这里,她才知道女人可以怎么生活。香港当然也有穷人,但是在中环上班的白领丽人都是天之骄子,都是金钱堆砌而成的,她们可以洁白如雪,手指细得跟铅笔一样,头发是直的,但是要电卷眼睫毛;为了保护肌肤和身段,饭菜一定清淡,但每晚都要吃燕窝,这样的女人,莞尔一笑便有成群结队的男人愿意为她们赴汤蹈火。相比之下,她简直觉得自己没活过,更不要分什么男女了,香水应该擦在什么地方她都不知道。

后来她才慢慢习惯了,好在她有可塑性,不是那种穿了乞丐装还像公主的女人,但是她穿了艾丝格达就一定能让人刮目相看。加上她不动声色的悟性,工作是不成问题的,工作本身就是她的乐趣,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她很愿意看见自己一点一点的成长。就这样,沁婷很快便走出了她生命的冬季。

在开始新生活的那段时间里,沁婷决定忘记过去的一切,当然也包括云斌在内。本来她认为这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因为过去的记忆都是些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除了是负担之外并无凄美可言。即便是对于云斌,虽然有些抱歉,但毕竟他也是得到补偿的,而且他们以往也没有爱得死去活来,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更像一对难兄难弟,应该说心理还是比较容易平衡的。何况沁婷不是那种失去之后才要死要活的人,好像天塌下来一样。其实让这种人还原过去的生活,他们更是一百个不乐意。

人就是这点讨厌,失去的总是最好的,得到的好是好,一点失落都没有也不对,总之婊子、牌坊两样都得占全。

沁婷心想,当初她做了这个决定,其实是有充分理由的,谈不上什么后悔不后悔。

而且,抵达香港的那天是傍晚时分,公司派了人去接她,乘坐的也是普通的丰田商务车,沉沉天幕下的街道并不宽畅,反而像兜来转去的鸡肠子,远景和近景都是高楼林立,灯饰却是无处不在,犹如鼠色丝绒上缀满钻石,但就是这块弹丸之地,不知为什么却能释放出能量无比的磁波,令人希望毫无保留地亲近她。

一踏上香港的土地,沁婷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她觉得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一点真实感都没有,包括她自己也是梦中的人物,正被一只无形的大手差来遣去,可是内心又激动地怦怦直跳,或者说她心甘情愿地当这个抽线木偶。

当年的香港真是魅力四射,但是沁婷在短暂的眩晕之后,那些原本已十分模糊的东西,渐渐地又清晰起来。就算一切的一切都像抑郁画的背景,至少有一个形象是相当明确的,那就是云斌的身影。只是单纯的身影,并不是依恋、难舍或者更复杂的情感,只不过是他的一些习惯动作,还有侧脸时的轮廓,以及他劝她时的那种忍气吞声——他被七叔骂出来却反过来安慰她,做出分手决定的那个夜晚,更是跳来跳去地出现……沁婷不得不想到,或许她的一生,就应该跟云斌走到底,她中途放弃了,无论是为了什么原因,她都将不再被婚姻光顾。

有好几次,沁婷都拿起了电话,但是她想,这算什么呢?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她倒不是害怕罗时音会派人查她的电话单,而是深知不能开这个头,这样对谁都不好,还是各人过各人的日子吧。

沁婷跟老板的第一次就像第十次、第一百次一样自然,平静。生活如水,不是只有电闪雷鸣的夜晚才会发生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委身于人的女人是无辜的?又有多少男人的面目是像文艺作品里渲染的那样恐怖狰狞?说到底,还不是你情我愿?就算没有激情、幸福可言,至少不必感慨自己的身世苍凉吧。

这就像一出酝酿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闷戏,结果自然是不过如此。事毕,沁婷在浴室的莲蓬头下冲洗,她都为自己的平静感到惊奇,是不是我已经堕落得不可救药了?她想。

她就是在香港认识邵一剑的。

那时候邵一剑还是年轻气盛又有几分姿色的小记者,奉命来写罗时音的专题报道,由于是大篇幅的特写,采访工作也必须做得详细周到一些。但是罗时音不喜欢邵一剑这么外向型的人,他只客客气气跟她谈了十五分钟就借故离开了。以后邵一剑再到公司来,便是沁婷接待她。一剑是大报的记者,脑袋、笔头都来得快,哪里受过这般冷落?而且,当时她年纪轻轻的,已经写了香港富商某某某传,那个人的知名度只在罗时音之上,人家都能礼贤下士,坐而论道,令人如沐春风,你罗时音又有什么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