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夏日最后的和声】第六章 小诡辩(第7/8页)
原来如此,我算是有点明白天琳的意图了。天琳他们正在采用“忍让”战术。在保证自己不垮的前提下,让对方不断进攻,就可以将对方慢慢磨成强弩之末。最后再提出自己的观点,让证据和论据都用完了的对方无法反驳!
加上天琳一开始就隐藏了自己的思路,果然是为了让对方猜不透自己,使他们无法提早准备对策吧。
现在只要对方能不停地使用他们的证据,用到完,那他们将完全落入我方的圈套之中。
不错,有可能赢。只要天琳的思路确实能有力证明万雪霏无须接受处分的话。
真的能赢!因为对方果然又再一次提出证据了。
戴羽熙首先宣读校规,有一条是:旷课未请假,作无故旷课处理。还有一条是:请假50节以上,如无法确认请假理由真实,全作无故旷课处理。
然后他起身询问万雪霏:“被告万雪霏同学,请问你旷课那么多节,有请假吗?”
不管万雪霏怎么回答都没用啊。回答没请假,那就全是无故旷课了;回答请假了,又不能确认请假理由真实,毕竟时间过去太久了;回答部分请假部分没请假一样行不通。
也就是说对方已经能轻松证明万雪霏的旷课属于“无故”旷课。
但万雪霏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看了一眼天琳,双方使了个眼色。
随后她答道:“我请假了。”
“你能证实吗?”对方问。
“暂时不能,但我确实请假了,为什么说我是无故旷课?”
这还不明显?请假50节以上……
“Objection!”郭典范洋洋得意地插嘴道,“刚才不是说过了吗,请假50……”
“等一下,郭典范同学!”这时崔隽站了起来,说出了一句让我大吃一惊的诡辩,“你能证明她请假超过了50节吗!如果不足50节,那就不能当做无故旷课处理!”
全场听了,集体“哦——”了好长一气。
郭典范一定没想到我方会钻这个牛角尖,抢先问道:“万雪霏,请问你请假了多少节课!”
“我……”
“她记不清了。”崔隽帮忙回答道。
如果是我站在崔隽的位子上,也一定不会让万雪霏回答出具体数字。因为在这里不管回答几,都会成为无故旷课。如果请假超过50节,那无法证明真实性,就属于无故旷课了。如果请假没超过50节,那其余的旷课就属于无故旷课了。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说记不清请假多少节了,让对方怎么说都不是。
“我问的是万雪霏!你旷课肯定超过了100节,那请假请了多少节?大于50,还是小于50?”
既然郭典范强调问的是万雪霏,那么崔隽便坐下了,由万雪霏来回答:“我真的记不清了。”
“请你们来证明啊!”崔隽补充了一句说。
“我们为什么要证明这个!?”
崔隽说:“必须证明。你们要是无法证明,那就无从得知被告是否请假50节以上,根据你们自己提出的校规限制,反而不能判断被告是否属于无故旷课。”
“You are强词夺理!”郭典范大声说道。我也有点同意,天琳和崔隽确实是在耍流氓。我觉得天琳和崔隽是早就想到了这一步,刚才特别提出“无故”这个牛角词,却根本不怕对方早有准备。他们这么做,一定又是在消耗对方的证据。
“我觉得十分必要。”崔隽手中转着笔说着,同时面向多啦A梦,“讨论一下万雪霏请假的状况,对案情也会很有帮助,审判长,你认为呢?”
我看多啦A梦的表情也有些迷茫了。他肯定是被校规和崔隽的刚才那些逻辑弄晕了,没听出崔隽是诡辩。就算听出了,崔隽也以很客气的口吻要求对方出示万雪霏请假的证据,他也会觉得确实有必要。
他望着戴羽熙,意是询问他有没有证据吧。戴羽熙也把郭典范按了下来,让他冷静后说:“证据当然有。可是辩护方诸位,你们该不会想以这样的方式跟我们从头辩到尾吧。证据和证人我们都有,准备很充足,你们再这样诡辩下去,我们可不奉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