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夏日最后的和声】第六章 小诡辩(第6/8页)
“反对!”戴羽熙说,“留级算是赎罪吗?按照校规,旷课100节以上必须接受勒令退学处分!”
“那为什么之前只让她留级而不退学!?”
“也许是因为那是第一次,所以第一学年对她从轻处理。”
“哦!从轻处理。就是说你已经承认了,万雪霏第一学年的旷课已经从轻处理完毕了。”
“哈哈,就算如此吧!那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旷课还没有处理掉呢!”
“不是后面两年她也留级了吗!?”
“后面的留级算是处理吗?后面她再犯,那就该按照校规办事了!”
天琳把情绪降低,语气变平和地说:“你的意思是,留级不算处罚咯?”
戴羽熙的情绪也转变得很快,马上随天琳降了下来:“当然不算。严格来说,第一学年的留级也不该算处罚。”
“那就好办了,我再打个比方吧。”天琳笑了一声,把马尾辫轻轻一捋,认真说道,“有只小鸟因为偷粮食被抓了,却没有得到处罚就放走了,导致它并不知道自己偷粮食是错的,便一直持续偷。那么,这个小鸟除了第一次偷粮以外,还有哪次是它的错?”
戴羽熙也回应了一个笑脸,说:“王天琳,你还真好笑,难道你想说万雪霏之后两年的旷课责任全在学校?”
“如果第一年就勒令她退学的话,后两年就不会出现这种事了,不是吗!”
“也许吧。但第一年万雪霏旷课,责任全在万雪霏自己。第一年勒令退学和现在勒令退学,有什么不同吗?等于说,我们把第一年的债转移到今天来还!”
“那可不行。戴羽熙,你刚才不是说过吗,万雪霏第一年的旷课已经从轻处理完毕了。”
“……!”戴羽熙被噎了一下。
照天琳这么说,第一学年的已经处理完毕了,第二第三学年的责任又不在万雪霏,那等于说,万雪霏完全没必要接受处分了。
见戴羽熙一时没话可说,在座全场都开始议论纷纷。多啦A梦连忙敲了一声鼓让大家安静下来。
我确实搞不懂天琳在想什么,她那应该是……诡辩啊!
就算戴羽熙一时找不到话说,她那理论也迟早也会被推翻。再说了,多啦A梦是清醒的,不会被这种绕弯子的方法绕过去。
“王天琳啊,”戴羽熙想来想去终于想通了,“你以为这样的理论会有用吗?留级这点处罚,我承认是校方没办好,但旷课的是万雪霏,这点不会有错。你这么说只能是在拖延时间。”
天琳说:“对不起,我只是想说明你光以这么一个班主任的证词和那几张纸的证据,还不足以让审判长下达宣判。因为你并没有证明旷课是万雪霏的错。”
“旷课的是她,错的不是她是谁?”
“可你说的是三年前的内容!校规上明确写了,要无故旷课100节者,这个‘无故’……我刚才也说明了,万雪霏后两年旷课,其实还是有一定原因的!”
你那叫什么原因哦!因为没有处罚而旷课成性,算是原因?
“唔。”多啦A梦忽然发话了,“其实我虽然不太赞同辩护方的观点,但起诉方确实应该提出证据,证明被告是无故旷课的。”
我还是没有太懂。天琳为什么要和他们在这上面纠缠这么多?这些和刚才她提出的辩护词到底有什么关联?
就我看,对方肯定会料到我方会钻“无故”这个字眼,也自然会准备证明万雪霏旷课是“无故”的证据。天琳不会想不到这一点啊,为什么还要求对方继续出示证据?
看她的表情,神色自若,满怀信心地坐在主辩席上,等待着对方的行动。崔隽也是毫不紧张地转着笔,连苏可也面容轻松,一点没有要输的感觉!
我总觉得,他们没把这一段庭辩放在心上。
比如刚才多啦A梦问他们对起诉方证据有没有什么质疑,他们回答“没有”,简直是完全放任对方出示证据,提出论据。
莫非是……
以简单而又容易被推翻的论据,来消耗掉对方的精力?或者消耗掉对方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