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43/62页)

“因为老汗仅生一女,胡人习俗律法最重血裔,男女都没有关系,是故胡人颇多女汗。”

李益于是对突厥人的情形,又多了一层了解,然后问道:“在这儿聚宴的人,是不是瓦刺部的呢?”

“这个倒不清楚,胡人的部族很多,突厥一支,分为一百多个分部呢,平时都各自为政,等到有一部特别强大,被推为共主时,那情况就值得注意了。”

“那是不是就有东侵中原的可能了?”

卢安道:“那也不一定,但总是值得注意就是了,如果新起的共主与我天朝交好,可能会把侵略的方向指向别的胡族,像吐蕃,回鹘等族。如果共主与我朝廷交恶,多半就会东侵。胡人天性好战,居处多为沙漠、草原,谋生不易,掠夺成为他们扩展的唯一手段,所以几百年来,胡人一直是我们的边患,只要他们稍微有点力量,就想到中原来闹点事,防不胜防,杀不胜杀,征服了他们上代,也只是安静些日子,等到他们下一代成长了,仍然忍不住想来试一试,这不是他们跟我中原天朝有什么世仇,而是他们把战争看成了习惯,跟吃饭穿衣服一样重要。”

他是真正了解胡人特性的人,所以才有这番见解,对李益而言,这的确是个新的知识,而此时此地,这个知识尢为重要,因此接口问道:“他们难道不晓得中原的地方有多大,人口有多少,兵精粮足,找上中原天朝的麻烦,无异以卵击石,自寻死路吗?”

“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是这些都无关紧要,也不是他们顾虑的原因,打得过要打,打不过也要打,因为他们战争看成了习惯,这些番子们从生下来开始,就学的是战争杀人的技巧,这也难怪,他们世居在绝寒苦旱之地,不是沙漠,就是高山冻原,五谷不生,完全靠天吃饭,土地上无法生根,他们的财产就是牛羊马匹,赶到东,赶到西,只为了找一块有水草的地方,所以他们也没有固定的家,居住在帐幕中,跟着牲畜移来移去,遇到灾旱荒年,或是找不到足够的水草来饲养牛羊,他们就得挨饿,为了求生存,他们只好抢别人的牛羊,而别的人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就必须抵抗,就这样养成了他们好战的天性,为了争水草地要斗,为了求生存要斗,为了不披人杀死也要斗,有饭吃的人要斗,没饭吃的人更要斗……”

“卢安,真看不出你还懂得这么多。”

卢天这才有点不好意思,讪然地笑道:“爷!小的那里懂,这都是跟老大人学的,老大人镇河西多年,倒是颇有心得,他研究过胡人的习性后,才想出了制胡之策,反正他们爱斗,并不一定要选对象,只要经常给他们一个斗的机会就行了。”

河西接邻的胡人分两大支,一支是突厥,一支是吐蕃,这两丈人风俗习性都不同,很难合到一块儿去,让他们自己互相对斗,就没有力量来侵扰中原了,所以不时为他们制造小磨擦,挑起战争后,坐山观虎斗,这些年来,河西一直太太平平,就是这个策略成功。

“哦!要挑起他们对哄可不是容易的事!”

“容易极了,只是不能让他们知道,打听得那一族不稳之象,就派出一些人去,穿上了胡服,故意在别一族的领地里闹点事,他们就会打起来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史怀义也懂得这一套了?”

“怎么不懂呢?这个办法就是他想出来的,所以老大人才对他特别器重了,把他从一员偏将屡次拔升,十几年中,升到副帅的地位,再奏请留后保举,把一个河西节度使,挑到他的头上,主要的还是看中他能够把握住河西的局势,不会让胡人闹起来。”

李益连连点头,心中对自己的猜测更为有信心了,只是他又有点担心,唯恐无法握住证据,控制局面。

目前,成败之举都要系在王慕和身上,但他还是有点担心,王慕和既是个儒弱无能的老好人,是否有魄力来担当这个童任呢,又要用什么方法促使他合作呢?

他的目光无意地跃过那高高的堡樯,不禁突地振兴起来了,他终于掌握到王慕和的弱点了,就凭这一弱点,他可以牢牢掌握住王慕和,叫他唯命是从,接受自己任何的条件了。

于是,他的声音也提高了:“卢安,摆道王将军府,投刺求见,昔日班超以一个书生投笔从戎,定远西域,都护边府,白头而返,三十功名,不过一侯而已,今日我李君虞志不在封侯,但只须十日,照样也要建下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为我书生吐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