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第6/9页)
后来就结婚了。
结婚后,男人知道她是太妹,大为震惊,要跟她离婚,她把堂口里的人都叫到家里,让那个男人知道她不是普通小太妹,是很厉害的小太妹,敢跟她离,没有好果子吃。
然后,男人服软了。
再然后,男人跟大嫂勾搭上了。
最后,大哥把大嫂弄死,自己蹿到了海外,莲姐把男人给捅死了,想跑路的时候,被水警逮住,就住进来了。
她爸花了大价钱请律师,力陈她杀男人是情有可缘,保她不死,有刑徒刑三十年。
现在还在努力找机会上诉,希望能再减减刑,或者能让她出来更好。
小情人就是来跑腿的,她有什么需要,小情人就会带进来给她。
监狱方面也有人被她爸收买了,她可以运进来很多违禁的东西。
王雪娇:“是吗?!那她这么想吃鱼,为什么不让家里人送苏眉、东星斑进来,跟一个池鱼较什么劲啊!”
“违禁就是不能光明正大带进来的啊,就算有内应,也不能带一条活鱼进来。”
想想也是,活鱼得有水,不好带。
王雪娇来之前,已经研究过港岛几大著名帮派,其中14K,就是当年溃退的国·军,他们先去了台湾,然后转头来了香港。
不知道会不会跟李将军有什么关系,到时候打听打听,那会儿的老人应该还没死绝。
这边王雪娇明码标价,开盘接私活,除了莲姐、冰姨,还有其他几个大佬也纷纷找上门。
她们一点都不缺毒品。
大佬手下管着几个仓头,几乎每个仓里都有那么几个有瘾的,有些人进来的时候没有瘾,但家里颇有家资,便被仓里的人带坏,抽上了。
监狱里即不管她们戒毒,也不会给她们抽,犯瘾后,就得靠外面的家里人送货进来。
监狱里流传的毒品,都是通过“飞朵”进来的。
她们要先写信跟家里人要,这种操作叫做“写朵”,由与狱警勾连的“带朵人”去囚犯家里,跟家属要钱。
罪犯要一千块,“带朵人”要收取50%,也就是五百块做为手续费。
这五百块还会再被扣下二百五十块钱,做为仓长的手续费。
二百五十块钱拿去买了毒品后,还要给仓长和仓办们瓜分一波,最后平均分配给仓里有毒瘾的人,而不是“写朵人”自己可以全吞。
完全不沾毒的社团……一个都没有,在港英的地盘混饭吃,有钱赚就行,卖粉怎么了。
王雪娇很头痛,这么多人涉毒,怎么找啊。
她做为一个烧菜的厨子,别人给货,她收下,给人菜,就结束了,总不可能一个个打听“你这是哪来的?”
问了人家也不会说啊。
王雪娇带着各位大佬们指名要吃的菜,以及对任务不能立刻完成的惆怅,回到孖房。
麻莉莉今天精神非常振奋:“今天的包菜好好吃啊~是不是因为我收到了陈伯的来信,产生了错觉。”
“包菜?哦,如果是绿的,那就是我炒的。”王雪娇躺在床上。
港岛监狱对仓内的管理比较松,没有床上不许躺人的规定,只要人是合理合法出现在仓内的,那她就可以躺在床上,或是坐在床上,只是不准把头蒙在被子里。
王雪娇转头问:“陈伯是谁?”
“陈伯是一个好心的义工,他和好几个义工愿意帮我们向法院申诉。”
这些大陆来的女子的麻烦不仅仅是陪审团可能存在的地域歧视、语言不通,还有对港英法院流程的不理解,第一步应该做什么,说什么,才能争取自己的利益都不知道。
大概的感觉就像从来没见过共享单车的人,站在单车面前,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样才能开锁。
每个地方都有愿意为别人奔走的好心人,陈伯就是这个团体中的一员。
王雪娇问道:“他有没有说,你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才能脱罪?”
“嗯!”麻莉莉兴奋地拿出陈伯的信。
那些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行李箱、带邮戳的信件,证明她们是被男朋友约出去的,以及在大陆的身份背景……
东西琐碎,但并非完全不可得。
羊城公安已经努力在搜集证据,现在的大陆虽然没有天网,不过有些银行在1987年的时候,为了安全已经安装了摄像头,特别是海珠广场这个人流量相当大的地方。
公安们在一点一点的看海珠广场周边几个银行的监控,希望能够找出证据,力证这些大陆女孩子的无辜。
难怪麻莉莉这么高兴,只要有了希望,哪怕现在的条件再差,也能心情很好。
麻莉莉看到希望了,王雪娇还没看到自己的希望。
为什么世界上没有吐真剂这种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