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胡不归(第5/7页)
死神也摇摇头:“没见过这么不懂事的人,还和神讨价还价。”
他说:“我熬了五年,不是白熬的。”
死神说:“在我眼里,五年真的不算什么。带你去见你老婆啊,她现在一个人在那边,你不高兴?”
他不置可否。
死神问:“你们在一起快五十年,你就不想她?”
“我想。做梦都想。”
“我看你也只是想做做梦。”死神笑了,“其实这个世界就要跟你没关系了。你看看你的这些孩子,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人生,你一个人戳在这里像个稻草人,不觉得孤单?”
“觉得。”
“那就带你走啊。我们去找她。”
“我不想去。”
“死的人居然是她,不是你,你开不开心?”
他凝视着那张亲切甚至有些憨厚的脸:“你是神,你不懂我们人的事情。”
“可我知道你庆幸自己活下来了。”
“总有一天我也会去的,总有一天我还能见着她。”
“你还是庆幸。”
“别带我走。”此言一出,如释重负。
死神满脸都是真诚的不解:“活着,就那么好吗?”
“不好。”他清晰地说,“但是我活惯了。”
“这个理由我倒是接受。”死神的最后这句话,在他耳边不甚清楚,似乎越来越远。他突然想起这几次见面,他都不记得死神是如何离开的。他只知道,当他终于明白这一劫暂时算是过去了的时候,浑身冷汗,心脏像块坠落的石头,在胸腔那个深潭里敲出不规律的水花。癌症患者是不会得心脏病的。这个玩笑,这些年,已经自己跟自己开了无数次。即使是已经撑过了五年,被医生宣布治愈的患者,也不那么容易得心脏病。
“爷爷。”柠香小小的身影出现在半开的门后面,“我想尿尿。”
他迟缓地从床上下来。拖鞋在地板上弄出缓慢拖沓的响动。“爷爷带你去,”他急匆匆地说,“柠香是因为刚搬来,还不认得,厕所的门就在洗衣机旁边……”他抓住柠香的小手的时候,心里有种类似“感动”的东西。因为除了死神,还有别的人需要他。
柠香抬起头清澈地看着他:“爷爷,刚才来客人了。”
他心里一惊:“你没睡着?”
小女孩悄悄地摇摇头。
“柠香是不是认床啊?”他想转移话题,“以前没怎么在爷爷家住过,习惯了就好了。”
“嗯。”她抿着嘴,一脸无助的乖巧,这孩子看上去比她的父母都要聪明。
就算是——为了柠香吧,要活下去。活久一点。她会长大的。他这么想的时候,似乎已经听见死神那种尽了力但还是忍不住的笑声。
随后的几年他总是把“死”挂在嘴边上。跟旧朋友见面的时候,常开自己的玩笑,邀请他们来吃自己的丧席,并且可以提前点菜,几位老友因为菜色和口味的问题还认真地起了争执;他认真地交代小儿子,死了以后他们一家还是尽管住在这个房子里,不过要代替他把那几架子的书保存好,要么替柠香留着,柠香不喜欢看书的话,就捐给他原来单位的图书馆;曾经诊治过他的医生过年的时候打电话问候他,他爽朗地说:“让大夫费心了,还活着呢。我也纳闷怎么还活着……”言毕,大笑。
就是在那段时间,他开始喜欢哼那首旧时的歌谣:“她的确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其实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就像当年取悦那个新时代新世界那样,用所有的乐观玩笑和豁达取悦着死亡。用这种彰显出来的“不怕死”,取悦着死亡。这种小心翼翼的讨好,让他错觉活着的时间,变得久了些。
就这样送走了癌症之后的第二个五年。
往下的回忆就没那么清楚了。白驹过隙,人们的眼睛都太容易盯着白马,即使他们知道岁月与白马无关,不过是它身下被奔跑带起来的那一小阵疾风。他不知道人们是什么时候忘记了他得过癌症的。也许,是从他穿上纸尿裤的那天起。他的视力听力都退化得不算厉害,记忆力也尚可,只是腿脚渐渐成了磐石,从客厅的沙发到厕所的那一段距离,对他来说,比旷野中两个古代烽火台间隔得都要远。裹上了婴儿的纸尿裤,他从此就不用再跋涉。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他的身体成了个黄沙漫漫的古战场。就连癌细胞都能在此长眠安息,变成化石。
和纸尿裤一起到来的,还有对自己日益增加的漠然。不再在乎自己身上开始散发某种类似腐朽的气息,不再在乎被人在客厅里褪下裤子清洗,不再在乎打盹的时候口水流出来弄脏衣领——晾晾就干了,有什么要紧,就算晾不干了,又有什么要紧;也不再在乎电话那边传来的旧友故交们的死讯。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家里有个护工开始每天过来三小时,清洗他,照顾他吃饭,给他换衣服——护工原本在对门邻居家当差,三十年的邻居了,比他年轻二十岁,患上了阿兹海默,有个爱好,就是在护工低下头来替他擦洗身子的时候,冷不防重重地咬人家的肩膀。护工把药片和胶囊一个一个地放在盘子边上,对他说:“瞧我肩膀上这些牙印儿,昨天晚上还渗血,真是吓死人,老寿星,您真是比对门儿那位有福气多啦,九十多岁的人,脑子还这么清楚,我每天在他家,就是数着钟点儿盼着来您这儿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