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第3/3页)

买到香水,沈瓷终于有心情吃饭了。她在商场里随便找了一家餐厅,吃过晚饭后便直接回了家。

洗完澡,她拿着笔坐在桌前,对着贺卡想着要写些什么。

这个年代大家用惯了电子设备,很少有动手写字的机会,但沈飞飞跟她交流,都是用笔记录在笔记本里,特别返璞归真。

倒也算比别人多了很多提笔的机会。

沈瓷握着笔,落笔之前又从抽屉拿出自己的笔记本,翻到最后的空白页,打算先写一份草稿。

“先写周时凛吧。”沈瓷自己嘀咕了一句,终于在本子上写了起来。

也许因为她没有沈飞飞的记忆,她对写字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熟悉,她右手握笔,在笔记本上一遍遍地写着周时凛的名字。

这是她第一次,想把一个人的名字写得好看。

当她终于把周时凛的名字写得自己满意后,她郑重地拿起贺卡,在上面写了起来。

“周时凛,生日快乐。”

想到田煦说过周时凛喜欢赚钱,她又在右面加了一句祝福。

“发大财。”

写完后,她盯着自己的“发大财”三个字看了三秒,觉得有哪里不对。

……她是不是写成发大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