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愿意和小胖分享所有好朋友……
季婵从小的梦想就是吃到雪白的馒头。
她小时候跟着爷爷去检测中心测试等级时,看到过一个长得特别漂亮的小女孩,那个女孩手里抓了个白色团子啃来啃去,香喷喷的,还冒着热气。
季婵问爷爷那是什么,爷爷说是内城才能买到的馒头。
走了不久,女孩就把那块馒头扔在了地上,跑回爸爸怀里。
季婵的爷爷奶奶是二等公民,但他们生的孩子是三等公民,季婵是有很微弱的概率也是二等公民的,所以年纪一到,就被长辈带到测试基地。
可命运没有眷顾她,她没成为幸运儿。
回家后,弟弟大肆嘲笑了她,说他自己一定会是二等公民。
可一年后,弟弟也灰溜溜回来了。
季婵回报以更大的嘲笑。
这些年,她总在黑夜里辗转反侧,回想着那天的迷人香气。
那天离开检测中心的时候,她趁着爷爷不注意,把女孩丢到路边的一小块馒头捡了起来,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
真好吃啊。
她都舍不得嚼。
但她捡垃圾吃的场景被女孩的爸爸看见了,那个男人捂着鼻子路过她,鄙夷和厌恶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嘴里一直念叨着“乞丐真恶心”。
季婵没觉得有什么,要是吃一口馒头就会被骂一句,那她愿意被骂死。‘
季婵从小就乐观,满垃圾场到处跑,爷爷奶奶去世后,她有了更多的爷爷奶奶。
朱奶奶是她奶奶生前的好友,那时把她领回家,说她到岁数了,应该读书了。
“你把你家小胖也叫来,”朱奶奶说。
“他画画天赋是真不错,可在这儿会画画没什么用,没人会来这里收画。”
于是季婵问她:“那读书有用吗?”
“也没人会来这里收读书人呀!”
这会儿梅爷爷就会跳出来,敲她的脑瓜壳:“你奶奶说有用就有用!”
小季婵捂着脑壳,心里坚定了一个想法——爷爷奶奶都解释不出来,所以恼羞成怒了,因此读书是真的没用。
后来她就越来越不喜欢读书,天天逃课去捡垃圾,和流浪汉打架抢吃的,有次不知道哪位富人养的狗跑到了垃圾场,脖子上还拖着一看就很贵的绳子。
那天垃圾场有块没沾多少灰的馒头,在阳光下发着光,她与狗同时看到了它,于是齐齐向前冲去。
她跟恶犬大战了二十分钟,终于把那口馒头塞进了嘴里。
结果满口都是玻璃碴。
那块馒头的内部被什么人掏空了,塞进了碎玻璃,然后用胶把馒头粘了回去。
其实只要仔细看,谁都能发现上面的胶,可季婵真的太饿了,又刚经历胜利的喜悦,所以什么都顾不上看了。
那天她的舌头差点被割烂,口腔里也都是血。
贫民窟的大家都很生气,喜欢雕小兔子的王奶奶举着拖鞋来垃圾场前面骂街,安安静静地老太太骂起人来可凶了,简直无差别攻击所有坏人。
小季婵笑嘻嘻的,吐掉嘴里含着的止血纸巾,为奶奶跳着助威。
那时候真是好穷啊。
季婵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好穷。
衣服上是挥散不去的臭味,至于是鱼腥味还是蔬菜的腐烂味,归咎于那天垃圾场什么垃圾更多。
垃圾场是什么味的,她就是什么味。
可她不介意,因为贫民窟的大家都是这样。
而她喜欢这里的人,所以愿意和他们一个味道。
朱奶奶见她实在不喜欢学习,后来也不逼她了,只是让她每次都来,听听也好,不能成为野孩子。
为了留住季婵乱飞的小心思,朱奶奶经常会讲故事。
也是在那一个个小故事里,季婵知道了大家处于多么痛苦迷茫的时代,知道了大家为了活着要付出多少努力,朱奶奶总是跟她反复强调,一等公民也有大批的好人,三等公民也有大批的坏人,璀璨的灵魂没有基因等级之分。
季婵同意这点。
居住在贫民窟的大家都拥有璀璨的灵魂,除了小胖。
季婵十年如一日地讨厌她的弟弟。
原因倒不是父母偏心什么的,实在是她的弟弟天生特别会说话,嘴里跟含着糖似的,几句话就能把人哄得心花怒放。
已经不止一次了。
季婵去问自己的好朋友,问对方最重要的朋友是谁。
对方之前都说最喜欢小婵姐,后来突然都变成了最喜欢小柯弟弟。
季婵
气急了,就给自己弟弟取了个外号,季胖。
明明身上瘦成竹竿,偏偏长了个圆脸,看起来肉嘟嘟的。
因为最好的朋友总是被抢走,季婵就换了一茬茬朋友,妄想拥有不变的友情,可命运总是会对她重拳出击。
后来她就不挣扎了,致力于把弟弟锁在家里,不让他接触任何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