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重提(第2/2页)

萧云彰道:“原来如此!在我处,它不过是个把赏的玩物,但对王大人来说,却是意义匪浅。”

王宏道:“萧爷开个价,我付你银钱。”

萧云彰笑道:“以王大人的俸禄,恐是远远不够。君子有成人之美,我将此物赠送大人了。”

王宏道:“不可不可,我怎能白白受你恩惠。”

萧云彰道:“若大人自觉不安,我倒有一事相求。”

王宏道:“但说不妨。”

萧云彰吃口茶道:“十三年前,白塔寺灯油案,牵涉众广,王大人可知呢?”

王宏道:“我那时,还是常山县衙门中一书吏,主整理案卷档案,书文函,传指令。因此案与县内冯家镇密切相关,是而知道些内幕。”又问萧云彰:“此案早已盖棺定论,数年光阴逝去,你现来问这做甚?”

萧云彰道:“不瞒王大人,我认得一人,名叫沈牧,从前乃太常寺寺丞,因此案牵连,革职流放,终于熬至刑满,回到京城,又犯下杀人越货重罪,被处极刑,年除日时,突发真心痛而死。我最后见过他一面,他指白塔寺长明灯所用茶油,为常山冯家镇专供,说里有蹊跷,我想将死之人,其言也善,必是有甚么难了的心愿!”

王宏起身,荡下门外珠帘,再坐下,凑近萧云彰,悄悄道:“按理说,此案早已了结,我不该再妄议,但萧爷有赠鱼之恩,我不能白受,只望今日之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万勿传扬出去。”

萧云彰道:“王大人放心。”转而命陈珀至门外把守,陈珀应承退下。

王宏先道:“你一定不知,这沈牧还有个兄长,名叫沈文良,十三年前,乃常山县县令。因此案获罪问斩,家中一众,男丁发配,女眷发卖,好不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