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李海燕失踪案真相

柳鹏程问道:“她坏了什么规矩?”

董菲菲说道:“她想要回已经缴纳了的中介费。”

柳鹏程奇怪的问道:“为什么?”

平洲市第六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成立于九十年代初的市直国有律师事务所,市司法局直属所。这个律师事务所有几个特点,第一是律师都比较年轻,第二是平均学历高。所里九个律师只有两人是经济法大专学历,剩下七人全部是大本学历,其中法律、法学、经济法专业本科五人。其中还有一人在职研究生在读。

九十年代是改革的年代,第六律师事务所就是改制的试点。他们脱离了司法局直辖,成立了合伙人制的天平律师事务所。

自己独立了,摆脱了僵化的机制,自己赚,自己花!这当然是好事。可是吧,凡是都有两个方面,原来的时候,第六律师事务所的所有案源中的百分之三十多可是上级指派的!现在可是没人喂饭了!

咋办,自己找案源呗!可是新成立的律师所找案源谈何容易啊!他们所主任倒是平洲排得上的大律师,也不缺案源。问题是不是所有案子都适合甩给别人啊!要不说年轻人有冲劲儿,一群年轻律师在一起,很快就想到了办法,啥办法?卖主任呗!

要让这群年轻人自己去找案源,也不是说找不到,但是大案子真够呛,为啥?因为律师和医生有一点是是一样的,越老越值钱!他们一群小年轻自己能接到什么大案子啊!于是,他们想到了一个既能推销自己,还能直接让目标客户了解自己的水平的办法。

他们利用主任是工业园区管委会的法律顾问的优势,决定在园区开几场免费的法律讲座!

他们开讲座,肯定不是针对农民工的,这些年轻律师先是开设几场高端的,还发了邀请函,都是企业家的。然后就是中端的,面对企业的管理人员的。

李海燕刚刚被提拔成基层的管理人员。而小白又出差了,于是她就和一个同事一起报了名,想想学点法律知识也不错,就算听不懂,听个热闹也行啊,就像自己刚来的时候听曹警官讲课,讲的全是案子,多有意思啊!

本来人家天平律师事务所,就是为了开发客户,让大家确立“有事情,找律师”的法律观念,肯定是派最好的律师,用心讲的,而李海燕听的这场,是一名擅长合同方面的女律师讲的讲座。

开始她还感觉挺有意思的,原来签个合同还得防备合同陷阱,后来越听越不对劲儿,她怎么感觉她从小到大签的唯一一个合同就掉到井里了?这位律师讲的很多内容和曹警官讲的不一样啊!

于是她留了一个心眼,等讲座结束之后,找到律师要了一张名片。第二天正好是她轮休,于是她在早上打电话联系了之后,倒了两次公交到了这位夏律师工作的事务所,咨询了关于她的工作中介合同的问题。

夏律师非常吃惊,这简直是一个不公平到没边儿的合同。按照小李现在的工资水平,她一个月就得缴纳300块钱的所谓“中介费”!这一年就是3600,如果剩下的三年都是这个收入的话,不算前两年,介绍工作管人家要10800?这不是开玩笑吗?抢劫都没有这么狠的!

但是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起码的严谨夏律师还是有的,她让小夏尽快带着合同原件过来,剩下的事情她可以处理,不仅可以宣布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而且还可以把她前两年已经交了的钱要回来。

为了让小李重视这件事,夏律师告诉小李,这件事不是小事,很可能已经涉及到新刑法的合同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如果对方采取暴力手段收所谓的中介费,可以报警处理!

董菲菲说她把李海燕当姐妹,其实李海燕才是把她当姐妹呢!李海燕从夏律师那里回来之后,没有拿着合同原件再去找夏律师,甚至都没有再和夏律师联络,当然也没有报警,只是约董菲菲到家里吃饭。

董菲菲还以为李海燕是因为小白出差了,自己在家无聊,所以笑呵呵地去了李海燕家。

两人寒暄了一会儿,又聊了一会儿天。李海燕终于进入了正题,她直接说她去找律师了,律师说她们签订的合同是不成立的,也是不合法的,不仅不会再交给她中介费,而且要求她返还李海燕已经交的一万多元的中介费!

董菲菲简直懵了。这是什么情况?李海燕是自己的闺蜜啊,甚至从来都不用催收,每月都是发了工资之后笑呵呵把中介费送来,这是吃错什么药了?

李海燕还生气呢!我把你当闺蜜,你拿个坑人的合同让我签!你个骗子!

董菲菲当然不同意,李海燕早有准备,拿出了自己在生活区门前的新华书店刚买的刑法,翻到了合同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让董菲菲看,如果你不还我钱,我马上就去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