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六经(第3/4页)

《四书集注》全称为《四书章句集注》,是朱熹对《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做的批注,它既是读书人的教材,也是科举考试的标准,科举答题的答案都是从这里出来的,在眼下的大明,地位很高。

可但凡是对儒学理论体系有些了解的人,都能明白,“六经”是高于“四书”的,更何况四书里的《论语》、《孟子》本不是经,《大学》、《中庸》一开始更仅仅只是《小戴礼记》中的两篇。

朱熹对此是怎么解释的呢?朱熹自己也说的清楚,“河南程夫子之教人,必先使之用力乎《大学》、《论语》、《中庸》、《孟子》之言,然后及乎六经”,朱熹把他注释的四书比作“熟饭”,也就是拿来就能果腹充饥,而六经则是“打禾为饭”,意思就是把禾苗拔下来做饭……在理学的演进中,一开始二程是将四书看做学习六经的阶梯的,朱熹承认这一点,但是他通过掌握相对更容易学习的四书的注解权,在经书学习中夺取了六经正统的教育地位。

《四书集注》是朱熹钻研一生构建的完整理学思想体系,因此,朱熹反复强调掌握了《四书集注》就奠定了理学思想的基础……事实上,朱熹的《四书集注》当然是一部相当厉害的作品,但要是说这就是儒学的唯一解释,那也是扯淡,至于他的弟子吹嘘的“故愚谓《朱子语类》与《四书》异者,当以《朱子语类》为正,而论难往复,《四书》所未及者,当以《朱子语类》为助”,更是纯纯的往朱熹脸上贴金。

给六经做注,毫无疑问是比给四书做注,工作量更大,也更加煊赫荣耀的事情。

四书尚且可以一个人穷其一生来做,但六经这种体量,涉及到考据、对比、研究,就跟修《永乐大典》是一个概念,没有国家出大钱,组织大量的人力进行,是不可能完成的。

一个人,或是一个书院来做这件事,想都不要想。

而参与这件事,哪怕是挂个名,那都是跟修《资治通鉴》在编撰组上留名是一个概念。

三人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最后还是由孔希路来发言。

“六经不是那么好注的。”孔希路言简意赅道。

六经当然不好注,但不好注的是六经本身吗?不好注的是统治者需要他们怎么来解释经义!

姜星火明白孔希路的意思,他对此自然是有一番腹稿的。

“通经致用嘛,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

“第一个方面,是经学义法,也就是通过给六经做注,来揭示义理与制度的体用关系,重整经学的整个体系,以资时下取法。”

“第二个方面,则是治经之法,也就是治学方法。”

这句话姜星火没说完,但在场的人都明白他想说什么,姜星火主张什么治学之法?自然是实践出真知那套。

高逊志此时已经有些醉意了,但听闻此言,还是颔首道:“研究经学最忌讳不得本原而务循支离,实际上,若是儒学是一本书,六经就是大纲,儒学若是一棵树,六经就是根本,其余诸如四书之类的支流余裔,不过是因缘而生罢了,若是正经研究经学,那就必须得确立主旨,探骊得珠,此后解经便如利刃切肉,迎刃而开也。”

“便是这个道理了。”姜星火趁热打铁道,“儒家伦常义理百世可知,而《六经》同出一源,其宗旨、大义、礼制,皆相同,而其体制、文字,则诸经各自不同……跟这本小册子里画的骨骼结构图,又有什么不同呢?难道做学问,不找主要的骨头,而去寻旁边的小骨头吗?”

曹端有所触动,但仅仅是这些的话,对于他们来说恐怕还不够,因为巨大的利益面前,同样存在着风险。

他们必须搞明白,姜星火让他们来发表的文章,到底要做什么。

而这里面的关键,不在于姜星火说的第二方面的治学方法,而在于第一方面说的“揭示义理与制度的体用关系”。

嗯,燕国地图铺了半天,这是终于露出匕首来了。

姜星火口中的“制度”,当然不是通常含义上的政治制度。

事实上,按朱熹的理解,也是这个时代对于制度最标准的理解,一共有两类,其中《周礼》为一类,即“礼之纲领”,而《仪礼》和《礼记》则是另一类,即“仪法度数”。

看起来很奇怪吗?为什么都是礼仪?

这并不难理解,礼部为什么是六部里名义上排名第一的部?

在封建王朝时期,礼仪是社会活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方式与规范,制度在国家政治与社会规则的纲领与枢纽,二者互为表里,礼仪就是制度,制度就是礼仪。

而义理和制度之间,联系同样非常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