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荒原猎人(第3/7页)

黑天行路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尤其是才刚刚下过雪,原本就不甚明晰的道路被积雪掩埋,所到之处皆是一片茫茫灰黑,起伏的垃圾山犹如戴上了茸茸的黑帽子,偶尔掉出来同色的巨大老鼠,也被冻得无法行走,艰难在雪堆中挪移。

“这种老鼠千万不能吃。”查克给楚辞科普,“隔壁村有一户,去年雪天的时候实在饿得受不了就吃了这种老鼠,都没过夜,一家五口全都凉透了。”

“谢谢提醒,”楚辞说,“我没有吃老鼠的习惯。”

“不过白色尾巴的老鼠就可以吃,但白尾巴老鼠很少见,我只在十二岁的时候吃过一次,”查克的语气中有几分向往,“还挺好吃的。”

楚辞:“……”

没想到你们比我们大吃货帝国还荤素不忌。

念头再一转又觉得,想必饥荒年代,别说是老鼠,人们甚至易子而食,不过都是为了活着罢了。

查克刚要继续开口,楚辞忽然关掉了手中的照明灯,在查克耳边“嘘”了一声:“前面有人。”

查克立即将背包一甩,扔进旁边的雪堆里,并扒拉过来一些破烂塑料布盖上去。

远处忽然升起来一颗明星,璀亮的光给周围如簇的垃圾上都渡上了一层灰蒙蒙的光,那光亮越来越大,待近了,才发现原来是一颗探照灯,被装在一辆破破烂烂的越野车上。

“喂!”距离查克还有十米的时候,车里传来一声呼喊,“什么人?”

“走荒的。”查克抬起双手在空中晃荡了三下。

在霍姆勒,抛却奴役民聚居的村落和大势力管辖的城镇,或者像乌拉尔巷这种自由交易的市场、丹尼尔斯学院等专有地,其余地域一律统称为荒原。而人们会将拾荒者叫做“走荒的”,这是除过奴役民之外最底层的职业,但比起奴役民,他们自由而无畏;同样比起奴役民,他们无人庇护,生死有命。

越野车又往前开了一段,走下来一个留着络腮胡的魁梧大汉,他扛着一把缠满了迷彩布条的□□,查克远远地看到那把枪,脸色一变,低声道:“是游族人。”

楚辞还没有来得及问什么“游族人”,魁梧大汉就已经走到了查克近前,他也抬起手在空中挥舞了三下,语气平和的道:“别怕,我没有恶意,只是我们有位同伴失踪了,我们想在附近找找,不知道你有没有遇见过。”

查克摇了摇头:“你们是我这次出来第一次遇见的游族人。”

“不,他不是游族人,”魁梧大汉解释,“他和你一样是拾荒者,前天下午离开队伍往丹尔尼斯学院的方向去打听消息,结果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他大概……”魁梧大汉想了一下,继续道,“可能要比你矮一点,红褐色头发,隔离面罩上涂着三道油彩。”

查克的心脏一阵狂跳。

他知道这个人!

按照魁梧大汉的形容,这正是昨天傍晚在丹尼尔斯学院附近卖给他长老会亲自押解犯人的信息,并尾随他找到楚辞的包,最后在争夺过程中被他砸死的那个人!

查克暗自深吸了一口气,勉强的笑了笑,道:“这几天的天气很差,说不定被风雪困在了什么地方。”

络腮胡大汉道:“你没有见过他吗?”

查克摇了摇头。

“可你是我们一路走过来遇到的第一个活人。”

查克道:“你们也是我在这次走荒途中第一次遇见活人。”

魁梧大汉似乎并不相信他,目光上移,警惕的道:“你背上是谁?”

查克停顿了一下,道:“是我……我妹妹,和我一起出来的,受伤了。”

“受伤了?”魁梧大汉往前一步,“让我看看。”

“她已经快死了,”查克低低道,“我只是带她回去,把她埋在家里。”

络腮胡打量着眼前的拾荒者。他的防风服上浸透了黑红的血,荒原上行走的人对血的颜色尤其敏感,络腮胡一眼就可以看出那血迹染上去的时间绝不可能超过三天,而从这个年轻拾荒者脖颈位置垂下来一只纤细的手上也沾满了干涸的血迹,暗红的血衬得那手愈发青白透明,络腮胡知道,活人的手,或者说健康的人的手,不可能是这种颜色。

“以后不要带妹妹出来走荒了。”络腮胡拍了拍查克的肩膀,背着□□回到越野车里。

越野车硕大明亮的探照灯越来越远,楚辞缩回了手,问查克:“你认识他们在找的那个人?”

查克迈开僵硬的腿,慢慢往前走去:“我杀了他。”

楚辞惊讶:“你杀了他?”

“对,”查克低声道,“他尾随我去了丹尼尔斯学院,差点抢走你的背包,所以我把他杀了。”

他走的很慢,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果然那辆越野车又绕了回来,络腮胡落下车窗,问道:“兄弟,你有没有去过木原通道,那里还开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