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深陷其中,难以自拔(第26/37页)

余海风也不客气,大口喝酒,拿一根竹签从锅里叉起肉,狼吞虎咽。狼王千人斩看着他的动作,哈哈大笑:“你看你,从头发到脚指头,就没有一个地方不像土匪。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土匪的儿子住山洞。你本不姓余,而是姓罗……”

余海风也觉得有点奇怪了,这个家伙,为什么一再说自己不姓余而姓罗?他抓过酒坛,喝了一大口酒,以掩饰自己的惊诧。

狼王道:“老子说,你不姓余,而是姓罗。你根本不是卖茶叶家的种,而是老子的种!”

余海风目瞪口呆,这土匪头子是得了妄想症还是怎么的?他万万没想到,狼王千人斩竟然说出一段极其奇特的经历。

狼王说,他的本名不叫狼王,而是姓罗,叫罗大毛。罗大毛的祖籍是广西,他从小就知道,他们居住的那个地方,有来人和土人之分。所谓来人,也就是外来人,就是后来说的客家人。所谓土人,就是一直居住在当地的少数民族。来人和土人之间,经常发生械斗。罗大毛十岁那年,又发生了一次冲突,土人纠集更多的族类,对来人进行了大清洗。来人意识到这次面临灭村之灾,便掩护一些孩子逃走。罗大毛是逃走者之一。

后来,罗大毛被一家好心人收养,认了义子。好心人家里,当时有五口人,男主人名叫崔义雄,三十多岁,育有两个女儿崔飞莺和崔玲玲。崔飞莺五岁,崔玲玲三岁。另一个人是崔义雄的父亲,老人家五十多岁,身体一直有病。这一家人居无定所,罗大毛跟着他们四处流浪。直到一年多后,爷爷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加上崔义雄又添了个儿子崔立,再不适合流浪的生活,才在滇藏交界的古道边,开了一家客栈,取名顺风,总算落下了脚。即使如此,又过了两年,爷爷还是病逝了。

罗大毛一直跟着义父练功,几年后就成了崔家的壮劳力。

狼王说,罗大毛和崔飞莺日夜生活在一起,虽然以兄妹相称,其实彼此都知道不是亲生兄妹,所以,年龄大了以后,两人之间的感情猛长,成了一对恋人。顺风客栈的客人,通常都是马帮,其中就有洪江余家的马帮。余家马帮有一个少爷,名叫余成长。他见过崔飞莺后,暗生情愫,崔家夫妇也很喜欢他。有一次,他主动向崔义雄提亲,崔义雄不知道女儿和义子在暗中恋爱,答应了这门亲事。

刚开始,罗大毛和崔飞莺只是着急,并没有想有特别的行动。后来有一次,余家马帮又来了,余成长提出,要跟崔飞莺成亲。罗大毛不得不站出来,表示反对,认为婚姻大事,一定要三媒六证,需要长辈的祝福。余家是洪江大户,在没有余家长辈出面的情况下,余成长和飞莺妹妹不能成亲。可崔义雄夫妇不知犯了什么糊涂,竟然同意等马帮返回时,余成长可以带崔飞莺回洪江成亲。

崔飞莺爱的是罗大毛,无论如何,不肯嫁去洪江。何况,这桩婚事,并没有得到余家长辈的祝福,去了之后,还不知是个什么结果。她和罗大毛商量,决定私奔。

那天晚上,在几乎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罗大毛带着崔飞莺逃出了顺风客栈。没想到,刚逃出不久,被崔义雄发现,崔义雄夫妇一路追赶而来。西北那种地方,可走的路并不多,没有多长时间,罗大毛和崔飞莺逃走的方向,就被崔义雄发现了,他们跟了上来。

狼王说,他没有办法,发现被义父盯上之后,只好让飞莺一个人往前逃,他留在后面,想将义父义母引开,然后再设法去找飞莺。没想到,义父见了他,根本不给他解释的机会,见了面就动手。毕竟有十几年的养育之恩,他不忍心和义父动手,听任义父打他。后来,他感觉义父不是一般的打他,而是下了杀手,他才不得已还手。

罗大毛一直跟着义父学武,除了和猎物动过手,从未和人交手,出手不知道轻重。还手时,将义父打伤了。义母见他打伤了义父,就骂他是白眼狼,上来和他拼命,他一失手,又将义母打伤了。狼王说,他实在不知道自己的手如此之重,到了第二天凌晨,义父母双双死去,他才知道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可事到如今,又有什么办法?他只好掩埋了义父母,然后找到飞莺,没敢对她说真话。

从此之后,罗大毛和崔飞莺,就生活在云南和广西交界的深山老林之中,以打猎为生,两人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并且产下他们爱情的结晶。

狼王说:“这个孩子,就是你。”

余海风大叫:“不,不可能。你胡说八道。”

狼王说:“你如果不信,可以回去问余成长和崔玲玲,也可以去问崔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