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修文(第4/5页)

除非等他真的看到宝宝出生,才能完全相信吧。

所以这件事的责任主要在他,是他一时没有想太多。

“也有我的错。”江满月并不愿意看到言采自责的样子。

就像突然长大的变得成熟又坚强,然而坚强本来就是言采的本质,只是没有触及到他真正的逆鳞,他看起来就会很无害,就像毫无抵抗力的含羞草,当他范围内最想保护的被人侵l犯,他就会像保护幼崽的成年兽,将身下的幼崽保护得死死的。

这之后,两人至少总会留一个人在崽崽身边,绝不会一个人离开。

崽崽:其实我真的很厉害的。坏人都被打跑了。

当所有鲜茶叶都制成茶饼时,江家的祭祖时间就到了。然而,江满月忘记了。

他在江家没有得到任何温情,因而也从未认真记过这些时间,况且上辈子后来的大部分生活都在军营度过,更是记不起这种事。

因此,当大房的人从京城赶来,第二天便是祭祖时,他们竟然发现江满月竟然根本没回来。

“是忘记了还是根本不想祭祖?怕是怕老祖宗给全忘光了。”江满天冷笑一声,对父亲前妻留下的继兄不满。

腿残疾了也便罢了,更是一点不懂礼义廉耻孝义之理,难道是考不了科举就干脆放弃自己了?

倒也不错,废物就应该躲在阴沟里别让任何人瞧见,省的污染人的眼睛!

江满天倨傲地扫过江御风。江御风有点怵他这个大伯的儿子,看起来畏畏缩缩的。他心道,一个被家里养废的废物,怪不得母亲不让他回老家,说是免了被小地方影响。

看这江御风,二叔家的儿子,果然是小地方出来的,一身小家子气,和京城大不一样。江满月在这种地方多待个几年恐怕人也得废掉吧。

腿废了要紧,心也要废掉才行。

江御风也感觉到了江满天的眼神。和江满月对他的不屑一顾不一样,从江满天眼里感觉到的恶意更强烈,他感觉自己好像被阴沟里蛆虫盯住的一块烂肉,时时刻刻担忧自己是否会被蛆虫所啃咬。

这么一对比,江满月也不是很讨厌了。

再说,江满月又算什么,他母亲去世父亲不爱,身体残废没有前程,但江满天就不一样了。

嫡子出身,母亲是皇帝最宠爱的妃子的姐姐,国子监学生,以后定是前途无比。

整个江家如今属他最是风光,连江满天的同父同母的胞亲弟弟也未必比得上江满天。这样一个人有傲气是自然的。

因此江御风还得巴结着他。

“他前些日子就搬出江府住到别的地方去了。”江御风老实回答。

“搬到别处去?为什么?家里住的不好吗?真是岂有此理!”江满天训斥的语气,其实吓住了江御风。

江御风有点惊讶,这番话不该江满天说呀。

无论再怎么说,也轮不到江满天来以这种大哥的口吻指责江满月的。江满天说出口,才知道自己失言了。

只不过江满天在京城当惯了大哥,语气差了点。一时间竟忘记按排行,江满月才是他的大哥,虽然他们仅仅只差了一个月而已。

原来当年进京赶考的时候,前妻也带着进京城,然而在外却从未透露妻子的意思,后来江满月的父亲却和还是还是翰林院学士的女儿相识,两人之间生出了些暧昧。

学士女儿看重他有才华,知他以后定能飞黄腾达,所以一心想嫁给他。但并不知道江父有妻子,求了当妃子的妹妹,让皇帝颁了一道圣旨,直接赐婚。

皇帝赐完了婚才发现人家已有妻子,金口玉言又不能收回皇令,只好只改了诏书。诏书上说的是,以先进门糟糠之妻为大,并不让江父休妻。皇帝虽然听了枕边风,也是要脸面的。

虽然学士很不满意,觉得有辱门风,但后来江父飞黄腾达后也终于少了些怨言。

抛弃糟糠之妻的事情本来就被人诟病,若是从他皇帝的手上传出的,外人就要来骂当皇帝的失了礼义廉耻。所以,皇帝仍以之前的妻子为大,后来的为小。

学士女儿恼恨江父骗她,但更恼恨的是那个先嫁的商户女。

再之后两人竟然共同怀了第一胎,学士女儿心里歹毒竟想毒死前妻,没成想却让对方早产了。

比她的儿子早出生了一个月!

这简直气坏了她。不过,后来她还是得逞了,前妻生第二个的时候,终于难产而死。

她终于可以不做小的,升到了正室的位置,不用再因为进门晚,非得让人一头。这下该没有人非议她的大小了吧。

凭什么她一个翰林学士的小姐要比一个商户女矮半个头,她自小都没受过这种气。

前妻的二胎倒是活着,依旧是个儿子。她想了想,向江父提了一个要求。

感念孤儿无母,她愿意自愿照顾。结果这多年来,前妻的小儿子便认贼作母了。前妻小儿子叫江满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