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燕二河的使命

威尔逊清晨醒来,洗脸刷牙到最后梳头发的那一刻,他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忽然就难过了起来。

因为今天就要走了,飞机验收完,一切手续办妥当,他再也没有理由,继续逗留在这里……想到这儿,他的眼眶都有点湿润了。

为什么我的眼眶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

他是真不想离开,在这里一天两顿酒,中午小喝晚上大喝,看看现在镜子里的人吧!

一头金发仿佛是镀了金粉似的,在灯光下似乎带上了某种光泽,脸上的皮肤细嫩紧致,还有身体里那种活力满满的感觉——这种感觉,他已经二十年没有体会过了。

重新回到二十年前的身体是什么感觉,只有体会过什么是青年到中年的人才知道,也只有懂得了什么叫人到中年不得已的人,才会对这种感觉迷恋无比……

所以,人生第一次来到这个神奇的国度,短短不过两周的时间,威尔逊就爱上了这里。

反正他就是不想走。

不但他不想走,而是整个来验收的团队,每个人都有点不想离开。

工作只是工作,就算挣再多钱,有这种回到年轻时的感受美妙吗?

所以当威尔逊走出客房,看到亚尔弗列德脸上那怅然若失的表情,不由得心有戚戚焉。

亚尔弗列德此刻的心情也和威尔逊差不多,这两个人现在已经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酒桌文化——原本一个卖飞机的,一个搞验收的,本来算是对立关系的俩人,现在都开始心有灵犀了。

……

燕二河此刻正站在一架大飞机前等待着客人们,胳膊上还抱着一只看起来就有点不情不愿的猫。

本来他准备全家一起去澳洲旅游的,这单业务做的不错,他心情也好,正好孩子也大了,出去旅游也知道看看风景什么的,挺合适的。

但是他儿子没时间,这孩子暑假用零花钱给自己报了个英语补习班——关于这个还要感谢步步高酒厂燕总,正是他大力发展乡里经济,才让补习班这玩意儿,至少比原本的历史提前了好几年,出现在了这个小镇上。

儿子不去,媳妇自然是不去的,最后陪伴燕二河出国旅游的,只有一只猫。

实际上猫也不愿意,但是猫又不会说话,反对无效。

猫是大燕庄的那只馋嘴猫,大概是这只猫发现了自己只要蹲在那里就有鱼吃,现在都不去‘卖艺’了,坚持天天蹲在当初燕长青钓鱼的那地方。

可是看在别人眼里,都说这只猫有情有义,燕总都走了这么久,它还坚持每天蹲这里等人。

甭管是怎么回事儿,反正燕二河交游广阔,他要出去旅游,大门都还没出呢,全乡人都知道了。于是就有人建议,干脆把这只馋嘴猫给燕总带过去好了。

燕二河从谏如流,二话不说就给带上了,也不管馋嘴猫乐意不乐意。

……

威尔逊和亚尔弗列德提着行李,看到抱着猫的燕二河的时候,心情相当复杂。

实话实说,两个人对这位看起来有些迷糊的燕厂长,心里是相当感激的,当然是感激他天天请喝酒。

但是也多少有点愧疚,因为他们只是大略算了一下,按照市场价的话,他们这些天喝掉的酒,可比这位卖给他们的飞机还要值钱的多——毕竟那些酒都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不知道多少富豪趋之若鹜梦寐以求的东西。

这点愧疚不太多,终究是有了一些。虽然他们都是给黑心资本家们打工的,也算是铁石心肠有点黑的人,但是因为这些天燕厂长招待的,他们真是无话可说,于是就有了那么一丝愧疚出来。

所以此刻都是打定了主意,一定要让正在澳洲等飞机的客户不再挑毛病,或者回头再看看,能不能给这位在拉点业务——万一再有了业务,他们说不定还能找这位燕总混点酒,不求能喝这么多天,能喝几顿也是赚的。

……

燕二河其实不在意那些酒,反正都是侄子给自己的,他现在更在意自己身上的‘使命’。

他老爸老妈大哥大嫂都拜托他,让他去看看侄子在澳洲那边,和那位简家姑娘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如果有可能的话,催催婚那最好,不能催也不要紧,稍微提上几句,告诉他全家都挺支持他赶快领证结婚,为燕家尽快有下一代努力点。

这可是关系到燕家下一代的大事儿,平时能让燕二河特别用心的事儿挺少的,这件事例外,在他看来,这事儿不管怎么重视都不过分的。

毕竟侄子年纪轻轻就有了这么多家业,下一代完全可以多养几个,三个五个不嫌少,十个八个也不嫌多。

所以燕二河坐飞机上都没顾得上和威尔逊他们多聊,一直在想到了澳洲,见了侄子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