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历史严选的路线(第3/4页)

彭越的卓越才干和领导能力,是历史承认的。

——在最初起义之时,迟到十余人,斩最后一人杀鸡儆猴,一招树立威望便可窥见一鳞半爪了。

英布为列侯仙武侯,但并不领兵,只是常设护卫隶臣。一什之长已经算是卫队中的头领之列。

而彭越能显现出来,鹤立鸡群,其能力已经证明一二了。

可是因此让彭越单领一支兵力,为他扫尾护卫——为南征百越探路,也仍是不够资格。

周邈换位思考,感觉有点草率了。或许彭越还没成长进化成完全体呢?

然而,嬴政直接道:“可。令彭越领长沙郡楼船舟士五千,听仙武侯号令,护卫仙使出游。”

五千水陆双栖的楼船舟士,应当足以做南征百越探路先锋了。

周邈:这魄力,不愧是始皇陛下!

仙武侯英布宅邸,空旷场地上。

练着枪棍功夫的彭越,尚且不知他的天大机遇已经降临。

……

章台宫。

勘探路线和随从护卫都

已妥当,就只剩李斯所说,因为此次役夫征召的特殊,要提前商讨该事项。

李斯:“南地蛮荒,役夫必然不能从百越征召而来,因而需得从大秦郡县征召。”

周邈疑惑:应该不会有人不愿意吧?

这样报酬丰厚的工作,多的是人争着抢着去的。

李斯接着说:“然等南征百越功成,百越纳入大秦疆土,南地水陆交通也畅通之后。到了开发百越之地时,那时是否必须从中原之地迁徙黔首前往?”

周邈若有所悟。

就像之前往西域东郡迁徙黔首,或者像历史上往百越迁徙民夫、‘贱民’和罪吏等人群,以充实当地。

李斯提出想法:“既如此,何不将征召的役夫在应役结束后,直接留于当地,以充实开发百越之地?”

“役夫名额就当做自愿迁徙的奖赏。似那家中有数子者,或贫苦无依者,想必会有许多人愿意应召。”

安土重迁?

如今的黔首就似那无根浮萍,战乱、皇令、天灾,都能让他们跋涉在路上,或者死于路上。

中选为仙使役夫,便可一朝暴富,即便是留居百越又如何?不过是换个地方活下去。

贫民黔首,往上数三辈都不知祖先名姓了,没有安土重迁的资格和必要。

但是周邈突然又想到先前提起过,赵佗请求秦始皇派三万寡妇或未婚女子,最后派了一万五千名一事。

不解道:“可这样一来,十万役夫不就是十万光棍了?不能娶妻生育,也不能长久充实当地吧?”

王绾解惑道:“届时可迁徙寡妇和未婚女子前往。”

嗯?感觉怪怪的。

周邈心里别扭刺挠得很。

就、好像,寡妇和未婚女子,是货物一样,哪里需要就配给到哪里。

大秦君臣何等敏锐,见仙使周邈神情,思绪再一转,就大致明白为何了。

“律有规定,健康男子十七而傅籍,始担徭役。”

“先前征召役夫,便皆为下至年满十七傅籍的健康成年男子,上至免役年龄的中老年男子。”

王绾的话似是没头没脑,但周邈听得懂。

周邈回想一番,仍旧不解:“可是

我记得,大秦男子傅籍与兵役相关。虽轻度残疾者和女子不傅籍,但仍需每年服一个月的更役?”

秦汉力役分更役与兵役,后世原来认为征发女子为更役的行为,是特殊情况下的‘律外苛取’。

但随着更多秦汉简牍出土,解读发现女子服劳役可能并非特殊情况,而是法定义务。②

既然成年女子都一样服更役了,为何不允许应召为役妇?

李斯接过话:“确实如此。然女子应更役,多做舂米、浣洗等一类轻省活计。如修建长城时,垒砌数石重的条石砖,或搬抬重物,寻常女子难以应付。”

周邈:“那不是还可以做饭,入火头营,做些烧火做饭一类的轻松活计。”

冯劫反问:“但那样,役妇领取一样数量的工装与粮布补贴,役夫们又岂会甘心?”

寻常服更役是应尽之责,无论男女都没有粮布补贴,役夫与役妇不会相互比较,各尽其责而已。

应召成为仙使基建工程的役夫/役妇,情形就大为不同。

“即便是役妇少领取粮布补贴,少到多少才算适当?役妇本人又是否甘愿?其他役夫是否同意?心生不满的役夫,是否会暗地里欺凌役妇?”

周邈哽住。

即便有工业机器人辅助,役夫们要做的事也绝对算是重劳力活,寻常女子确实不能承担。

与后世职场上多为脑力劳动,客观条件足以形成男女同工同酬不一样。

而且冯御史所言,人性难测,也确实如此。

因人性而起的乱象,非严厉管理就能杜绝。

周邈沮丧时,萧何却道:“然亦有强壮的女子,足以与寻常役夫一般。若是系统亦审核合格,那便征召役妇又如何?”